.供热收费管理制度为加强供热收费管理,确保供热收费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章 供热时间 10月25日4月10日第二章 供热温度居民热用户居住的室内温度室温不低于182,其他部位室温应当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要求。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执行国家标准。第三章 收费时间9月1日正式启动收费,10月20日以前为规定缴费期,逾期未缴费的,供热公司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对其停止供热。第四章 热费价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晋价商字【2011】341号文件,住宅收费价格为:按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6元,公建商用收费价格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8元、房屋单层层高超过3米的,按规定收取层高热费。如遇中途物价部门调整热价,按调整后的热价给予补齐热费。第五章 收费地点、方式地点:中行各营业点,晋城银行各营业网点、农业银行各网点、大同商业银行,朔州市再生能源热力有点公司办公楼一楼收费大厅。方式:1.用户持“用户缴费信息卡”或“双晋卡”到银行柜台或者自助终端机缴费。2.到中行、晋城银行、大同商业银行缴费,提供卡号便可。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