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人畜饮水项目 招标文件1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人畜饮水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辉交建 2017DZB045 号招 标 人: 辉 县 市 移 民 办 招标代理: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月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人畜饮水项目 招标文件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第三章 评标办法 .2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5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27第六章 图 纸(另附) .2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9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0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人畜饮水项目 招标文件3第一章 招标公告辉县市上八里镇
2、石门店村人畜饮水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人畜饮水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县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辉县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人畜饮水项目2.2 项目编号:辉交建 2017DZB045 号2.3 建设地点: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境内2.4 招标内容:石方开挖,石方回填,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方,200 钢管铺设,90 钢管铺设,50 钢管铺设,新建(25*30m)蓄水池一座,新建进水池
3、 2 座,整修水池工程 2 座,新建混凝土道路 200m,拆除重建桥梁 1 座。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中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2.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上级专项资金,已落实。2.8 工期:90 日历天。2.9 质量要求:合格。2.10 市场预测价:236.660777 万元;2.1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
4、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 CA 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首页面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人畜饮水项目 招标文件4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3.4 投标人应依照高检会【2015】3号文件于开标前到投标人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 投标报名4.1 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非投标人原因,导致
5、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点击首页面“新版网站入口”,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4.2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8:30至2017年11月03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招标文件由网上下载获取。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
6、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30 日8:30至2017年11月03日18时。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5.3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6.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二开标室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
7、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8.项目联系方式:招标人:辉县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曹女士电 话: 0373-6233781地 址:辉县市东大街 89 号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人畜饮水项目 招标文件5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娄先生电 话:13503737192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西鑫苑路 25 号楼 1 单元 18 层四号2017 年 10 月 27 日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人畜饮水项目 招标文件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8、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辉县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曹女士电 话: 0373-6233781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娄先生联系电话:135037371921.1.4 项目名称 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人畜饮水项目1.1.5 建设地点 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境内1.2.1 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中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1.3.2 工期 90日历天/标段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9、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投标人应依照高检会【2015】3 号文件于开标前到投标人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贿犯罪档案查询。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经审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人畜饮水项目 招标文件7查后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其
10、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注:因本项目施工环境恶劣,如需踏勘现场请与招标人联系。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11月21日上午 9:00 整(北京时间)2.2.3投
11、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3.4.1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使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出)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3、投标保证金金额:47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帐户名称: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帐 号:4107 3801 0120 0039 01开 户 银 行:中原
12、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支行开户银行行号:3134 9887 3807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人畜饮水项目 招标文件8地 址:辉县市东关十字东南角(共城大道与九山路交叉口东南角)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交由本项目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成立不足三年者,据实提供)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章3.7.4 投标
13、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U盘)1份(包含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3.7.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采用粘贴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应用A4纸编写,不得采用活页夹,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书脊部位加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若无可不添加)和投标单位名称,如未按要求装订,其投标将被拒绝。4.1.2 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准启封具体密封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电子版分别密封,加贴密封条,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
14、理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人畜饮水项目 招标文件9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11月21日 9:00 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相关经济、技术专家共5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5 %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236.660777 万元 大
15、写:贰佰叁拾陆万陆仟陆佰零柒元柒角柒分10.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由中标单位支付,并根据市场情况收取。10.3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骏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依据相关部门竣工评审结论,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经复验合格后付清。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人畜饮水项目 招标文件10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
16、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