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保证项目所有工程采购和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性能、等各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职业健康安全和环保的要求,并满足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且与合同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建设工程,适用于甲供材料和其它乙方自供需要确认质量的工程材料。第二条管理原则(1)各种需进场检验材料均需在施工前提前进行材料封样,所封样材料需标牌、标识齐全并有足够的代表性。(2)工程管理部负责材料样品的入库、标识、保管工作,确保所封样品不被更换和损坏。(3)确保进场使用材料与所封样品一致。第三条工作职责 (1)工程管理部经理为材料封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参与每项材料第一次进场检验和验收,并进行签字确认。(2)各专业工程师参与每项产品第一次进场检验和验收,参与日常材料进场的检验和验收,并进行签字确认。(3)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管理部、施工单位、供应商对进货产品共同检验和试验。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监理合同和施工总承包合同规定对进场材料(设备)负最终质量验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