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及其编号方法1 目的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公司所属资产全寿命周期内管理有序、账物相符及其经济效益最佳化,特制定本办法。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全部固定资产。3固定资产划分标准和分类3.1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列为固定资产管理范畴。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者列为低值易耗品管理。有些设备、装置或大型工具,由于更换频繁,容易损坏,故也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详见附件1低值易耗品的划分范围)3.2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可划分为以下几类:3.2.1生产用设备:直接参加生产过程和直接服务于生产过程加工设备,包括机械、电器、动力、仪器仪表及传导设备等3.2.2非生产用设备:不直接参加生产过程和直接服务于生产过程加工设备,包括办公、行政后勤等使用设备,如办公电脑、食堂炊事机械等;3.2.3房屋及建筑设施:厂房、办公楼、食堂及餐厅等3.2.4 土地:指过去己经估价单独入账以及新征用的土地。4 基本原则4.1 统一性:公司所属固定资产编号的位数和型式应统一,便于计算机管理、财务核算,以及资产追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