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叶县辛店至常村扶贫道路改建工程(谈判版)PPP项目合同叶县辛店至常村扶贫道路改建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模式项目合同本项目合同(“ 本合同” )于 2018 年 月 日在叶县由以下双方订立:(1) 叶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联系电话:传真:(2) 中新国控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联系电话:传 真:叶县辛店至常村扶贫道路改建工程 PPP 项目合同I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1.1 引言 .11.2 术语定义和解释 .21.3 合同背景和目的 .61.4 声明与保证 .7第二章 合同主体 .82.1 政府方主体 .
2、82.2 社会资本方主体 .122.3 对项目公司的约定 .17第三章 项目的范围和合作期限 .193.1 项目的范围 .193.2 经营权 .213.3 经营权的限制 .223.4 项目合作期限 .233.5 期限的结束 .24第四章 前提条件 .254.1 前提条件的具体内容 .254.2 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254.3 前期费用 .264.4 甲方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264.5 前提条件豁免 .264.6 未满足前提条件的后果 .274.7 合同生效日期 .27第五章 项目的融资 .285.1 资金筹措方式及到位进度 .285.2 融资权利和义务 .295.3 再融资 .29第六章 项
3、目用地 .316.1 土地权利的“取得” .316.2 场地范围 .316.3 土地使用的权利及限制等 .31第七章 项目的建设 .337.1 建设规模 .337.2 项目规划设计 .347.3 项目施工 .367.4 工程建设费用的控制、确 认及审核 .417.5 项目建设的延迟、放弃 .43叶县辛店至常村扶贫道路改建工程 PPP 项目合同II7.6 项目竣工验收 .447.7 项目建设其他事项 .45第八章 项目的运营维护 .478.1 运营和维护要求 .478.2 运营、维护和修理记录 .488.3 监督与检查 .488.4 应急预案 .498.5 未履行维护义务、补救及 赔偿 .498
4、.6 升级改造 .508.7 乙方的报告 .518.8 财务报表 .528.9 运营管理机构的选定 .52第九章 项目的移交 .549.1 移交范围 .549.2 移交委员会 .559.3 移交验收 .559.4 人员和人员培训 .559.5 移交费用 .569.6 项目风险转移 .569.7 保证及其转让 .56第十章 股权变更限制及股权退出机制 .5810.1 股权变更的限制 .5810.2 股权退出 .5910.3 乙方违反股权变更限制的后果 .6010.4 股权退出后的补偿 .60第十一章 付费机制 .6211.1 政府付费 .6211.2 支付时间及程序 .6411.3 绩效考核 .
5、6511.4 运营维护费的调整 .65第十二章 履约担保 .6812.1 履约保函受益人 .6812.2 履约保函类型及金额 .6812.3 未按约定提交履约保函的后果 .6912.4 履约保函有效期 .6912.5 履约保函的兑取 .6912.6 恢复履约保函的金额 .7012.7 履约保函的解除 .7012.8 甲方行使兑取履约保函的限制 .70第十三章 政府承诺 .71叶县辛店至常村扶贫道路改建工程 PPP 项目合同III13.1 政府付费 .7113.2 负责或协助获取项目相关土地权利 .7113.3 协助办理有关政府审批手续 .71第十四章 保 险 .7214.1 原则 .7214.
6、2 一般保险义务 .7214.3 本项目保险种类 .7314.4 投保的要求 .75第十五章 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 .7615.1 守法义务 .7615.2 法律变更 .7615.3 廉政与反腐 .78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7916.1 不可抗力事件 .79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 .8016.3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80第十七章 政府方的监督和介入 .8217.1 甲方的监督权 .8217.2 甲方的介入权 .83第十八章 违约、提前终止及终 止后处理机制 .8618.1 违约行为认定 .8618.2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8618.3 甲方违约赔偿责任 .8718.4 乙方违约赔偿责任 .8818.5 甲方违约事件导致的提前终止 .8918.6 乙方违约事件导致的提前终止 .9018.7 提前终止意向通知 .9118.8 提前终止通知 .9118.9 提前终止的补偿 .9118.10 提前终止后的项目移交 .9318.11 提前终止时履约保函的提交和解除 .93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519.1 适用法律 .9519.2 争议解决 .95第二十章 合同其他约定 .9820.1 合同生效 .9820.2 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