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 定 资 产 管 理 奖 惩 制 度 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研和后勤服务的重要保障。各归口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及工作人员,都有管好、用好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依法维护其安全、完整。 将定期组成资产督察管理小组检查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奖惩。 一、对有以下表现的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1、积极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 2、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有创新,能运用和推广现代技术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3、勤俭办学,自制独特教学科研设备,成绩突出的; 4、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同违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二、在 资产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罚并责令改正,严重的要对部门主管和责任人追究责任: 1、未按规定履行其职责,资产使用、管理不善,擅自出租、出借 资产,造成资产严重损失、流失的; 2、不遵守国家或上级对大型精密或贵重进口仪器有关机电审查、海关监管、区域共享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