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结算包括内容0、招标文件、投标答疑、投标文件、有关计价文件规定。 1、施工合同、有关协议(如优良奖、提前工期奖、管理配合服务费)及相关证明。 2、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批准的土方开挖方案,机械进出场次数、基础、主体脚手架搭设方案,新技术、新工艺或复杂项目的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措施,塔吊台数、现场围护、现场道路、临时用电平面图及材料明细),若实际发生变化还应作签证。(注:本项所涉内容可根据需要作签证处理)。 3、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 4、必要的会议记录、监理技术交底、临时派工单。 5、有关的隐蔽记录、工程进度证明如:土方隐蔽记录(应有平面图、剖面图,并标明现场标高和槽底标高;土质、余土外运方式和运距;缺土购置事宜)、无设计变更而变更的钢筋隐蔽记录、楼地面、吊顶、屋面做法的隐蔽记录;室外管道、线路隐蔽情况等等。 6、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经济签证(如零星用工的数量及单价,增加的零活,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电气穿线管是否采用成品管接头粘接、吊顶内的电气线路敷设方式、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没提到的任何实际施工变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