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送审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送审(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颁发的证件:审查合格的,由市质监站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改通知书签具审查合格意见;审查不合格的,签署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审查意见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改通知书。证件有效期: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日常管理4.设定依据一、建筑工程(一)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号)第3.0.1条3款:3.0.1 监督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3、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第5.0.4条2款:5.0.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二、市政工程(一)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号)第3.0.1条3款:3.0.1 监督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3、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