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部工程签证单编制细则一、 工程签证办理流程1. 在施工中需要签证事项发生前或者发生过程中,分包单位及时通知项目部,一同到现场核实签证的必要性、合理性及真实性,同时与分包单位进行签证申报时限的交底;在签证事项完成后,应在5天内,分包单位要报签证单(项目部可以在完工同时,采取下发工作联系单等形式督促分包单位),不及时申报视作为分包单位自动放弃,不再办理签证。2. 若我方签证意见与乙方有分歧时,项目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意见返还分包单位并存档,同时必须在*10天内双方协商解决完毕;3. 如分包单位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办理的,必须由分包单位编写经签章的书面情况说明作为附件;签证事项完工后超过5天不足1个月的,需向公司工程部主管领导申报关于签证延期的情况说明,经签批同意后申报签证;签证事项完工后超过1个月申报的,工程部需向董事长申报关于签证延期的情况说明,经签批同意后申报签证; 二、 工程签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 签证单应注明合同编号并按照公司的要求统一编号。签证表格按公司统一制定的表格进行填报;(编号原则:ZTWZ-项目名称首字母-年份+序号)2.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