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 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主要依 据的法律规定来自于两方面: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 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 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 定书、调解书巳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 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 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贷纠纷案中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的认定, 首先应当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作为一个 基本处理原则,即债权人就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