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十大学习之星”评分细则说明: 本次评选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由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学生会学习部成立的打分小组按照第一阶段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占总评 70%。第二阶段为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团委老师组成的评审会根据 2016 年-2017 年综合表现及第一阶段评选资料进行打分,占总评 30%。评分第一阶段(T、70%)一、 课程学习成绩以及排名(A)课程学习成绩是指 2016-2017 年度中学生参加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专业全部必修课和各专业认定的指定选修课的首次成绩。成绩评定根据 2016-2017 年度平均分进行评定。计算公式如下:Z= (Xi
2、为各科目成绩,n i为相应科目的学分数,n 为总学分数)n此部分综合成绩满分为 100 分二、学术实践与创新(B)学术实践与创新是指学生在学习、科技和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创新素养以及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在科技学术实践、学科竞赛、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获得的成果。注:所有成果计算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1 日-2017 年 10 月 11 日。学术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主要内容及其评分: 学术论文及著作计分标准 (R1)项目计分(分/篇、部)备注国内外重要权威学术期刊(学 8 1、学校和学院奖励权威期刊和出版社级别认定2校奖励期刊)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学院奖励
3、期刊)6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刊登的学术论文2CSSCI 刊源检索文章 2EI、ISTP 会议论文、一般性学术论文及院内自办学术刊物0.3出版学术专著(学校奖励出版社,主编)6出版学术专著(学校奖励出版社,副主编)2出版学术专著(一般出版社,主编)4出版学术专著(一般出版社,副主编)1.5参加编著学术著作(字数 2 万以上)0.5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大会主题发言)1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小组发言)0.5收入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集的论文0.3参照经济与管理学院当年颁布的硕博士生导师遴选科研成果认定目录为准;2、论文独著者按相应项计分;合著者按一
4、定比例分配分数, 二人合作,第一作者 60%,第二作者 40%;二人以上,第一作者占 60%,第二作者 30%,其余作者平均分配 10%;3、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 ,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计;4、所有成果均须有刊物或书籍原件证实,否则不予加分。用稿通知不加分。所有成果必须是原创性成果,不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5、会议宣读论文必须有录入该文的大会议程和论文集(论文集光盘) ;收入论文集的必须有论文集(论文集光盘) ,否则不予加分。同一论文在不同的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录,计最高分,不累加; 6、参编著作原件上必须注明编写章节;7、CSSCI 刊源以论文发表当年的 CSSCI 期
5、刊为准,CSSCI 扩展板刊源期刊发表的论文按一般性学术论文计算;8、主编、副主编多人时,按人数平均分配相应计分;9、一般性杂志、会议论文及院内自办学术刊物合计限三篇,并且同一年度同一杂志、会议论文限一篇。 科研成果(获奖)计分标准 (R2)3项目 获奖等级 计分(分/项) 备注一 8二 6国家级三 4一 6二 4省(部)级三 2一 3二 2校(市)级三 11、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或者获奖科研成果公开发表,则取最高分计,不累加;2、若该成果只有一名作者按相应项计分;若是合作项目则按比例分配分数,多人合作,队长 60%,其余队员均 40%。注:1.本项主要是指科研立项后的成果等级评分,与
6、R3 不可重复记分。2.必须自己注明队伍人数,是否为队长等相关信息,否则不予记分。 科研实践成果计分 (R3) 科研实践立项计分标准项目计分(分/项)备注国家级 4校级 2合作项目按比例分配分数,队长 50%,项目其他成员平均分配 50%。 科研实践成果(获奖)计分标准项目 获奖等级 计分(分/项) 备注一 4二 3国家级三 2省(部)级 一 31、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2、同一成果获不同等级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若为不同项目,可累加;4二 2三 1一 2二 1校(市)级三 0.5国家发明专利(专业相关是指与本科专业、计算机、数学相关)获国家
7、发明专利每项计0.5 分(专利成果与所学专业无关联的则计 0.01分)3、若该成果只有一名完成人按相应项计分;合作项目按比例分配分数,队长 60%,其余队员均 40%。4、获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应有专利证书,若该专利获得其他科研奖励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5、挑战杯、康腾案例分析大赛、花旗杯按照科研实践获奖计分。注:1.科研实践成果主要是指寒假回访母校以及暑假社会实践,每一项均只取本年度内的最高分。2.必须自己注明队伍人数,是否为队长等相关信息,否则不予记分。 学习竞赛计分标准 (R4)项目 获奖等级 计分(分/项)备注特等奖 8一等奖 7二等奖 6国际级三等奖 4特等奖 7一 6二 4国家级三
8、21、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2、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3、若该成果只有一名完成人按相应项计分;合作项目按比例分配分数,队长 60%,其余队员均 40%。4、武汉大学组织的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属校级。5特等奖 6一 5二 4省(部)级三 2特等奖 3一 2二 1.5校(市)级三 1特等奖 2.5一 1.5二 1院级三 0.5注:1.除了在科研实践成果备注中提到的比赛,其余学术性比赛算作学习竞赛类。2.必须自己注明队伍人数,是否为队长等相关信息,否则不予记分。3.若比赛成绩为名次,则按照如下表格名次 获奖等级1 一等奖2-4 二等
9、奖5-8 三等奖 外语与计算机水平 (R5) 。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或优秀证书以及在雅思托福考试中获得较优秀成绩者,按表五 1 加分, ;取得国家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按表五 2 加分。表五 1 外语水平加分大学英语四六级CET-4 通过 CET-4 优秀 CET-6 通过 CET-6 优秀 英语口语考试通 过1 1.5 2 3 1.56剑桥商务英语初级通过 中级通过 高级通过0.5 1.5 3雅思、托福雅思(7 分以上) 雅思(5 分至 7 分) 托福(100 以上)托福(80 至 100 分)3 1.5 3 1.5注:英语等级考试通过为考试成绩大于等于 425,优秀为考试成
10、绩大于等于 604。表五 2 全国计算机水平考试加分一(初)级 二(中)级 三(高)级取得水平考试证书 0.5 1 2取得程序员考试证书 1 1.5 3学术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采用记实加分的方法,分项累加,累计所得总分即为学术实践与创新能力总评分(记作 B) ,其计算方法为:以此部分总分即 R1+R2+R3+R4+R5 排名第一的同学的分数记为 Rmax,其他同学此部分的分数为 R,则每位参评者的此部分最终分数 B=(R/Rmax)*100注:其中,Ri 表示各分项目评分值。三、网络投票(C)网络投票在“武大经管学习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计分方法为:投票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得分为满分 100 分,记
11、其他候选人排名为 U, 则排名为 U 的候选人得分为C=1-(U-1)/20*1007四、测评结果及其应用学习之星测评的最终结果(记作 T)是学习成绩以及专业排名( A) 、学术实践与创新(B) 、网络投票(C )三部分的加权分数,其计算公式为:T=A*80%+B*15%+C*5%第一阶段评选出前 15 名同学进入第二阶段。五、第一阶段评分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方思齐成员:沈嗣玮、张果茹、靳晶、李煜铮、张瀚文、周星宇、梁锦山、涂卓尔、刘芷含、王沁泽、张若愚、吕跃华、李晨茗、赵丹格、邓嘉琪、李雨溪、陈俞丞评分第二阶段(Y、30%)一、评分方法评审会综合第一阶段评分材料及 2016-2017 年度综合
12、表现对 15 名晋级候选人进行综合的审核评定打分,满分 100 分。二、评审会成员名单组长:邬明建成员:陈琦 焦丽 赵妍 赵一君 张可儒 伍林 白翔宇 确定名单根据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评分。总评为:Q=70%*T+30%*Y根据 Q 分数进行排名,确定十大学习之星,五个未来之星的最终评选结果。 14 级、15 级、16 级评选学习之星和未来之星的名额占比分别为 40%、40%、20%,同一专业评选学习之星或未来之星名额不超过两名。测评结果经学院审核后,应在本测评单位内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若有学生提出异议,经管院学生会学习部应在一周内核查并作出裁决。附则评定结果体现学生学习成果的相对水平,将作为评选十大学习之星的基本依据。6本办法由经管院学生会学习部负责解释、修改并在第十届十大学习之星的评选中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