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7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4 事项名称子项名称5 实施主体 武宣县经贸局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武宣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8 联办机构 无。9 办理地点 武宣县城东路 122 号武宣县政务服务中综合窗口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咨询电话 0772521792911 咨询及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0772521537912 设定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 2007 年第 8 号令,自 2007 年 5 月1 日起施行)第
2、七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 30 日内,按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 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实施细则(桂商商贸发20139 号)第七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 30 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市、县(市、城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领取备案证明(一式两份),并按规定填写。(一)备案事项包括登记注册名称、登记注册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场所、性质、
3、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等。(二)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备案的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13 实施对象 本辖区内经工商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市、县两级分级管理。15 权限划分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 30 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16 行使内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 30 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
4、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17 通办范围 无。法定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18 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19 实施条件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等规定:1.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2.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 30 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3.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0 申请材料 详见附件 2环节名称 无。21特殊环节( 含 中
5、介服 务 ) 办结时限 无。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一)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纸的规格装订;2.“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是否收费 不收费。25 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收费标准 无。收费依据 无。26 结果名称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27 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 4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29
6、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31 网上支付 无。32 物流快递 自取。33 运行系统 无3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为什么有的产品类别的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申请在该部门不能办理?答: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07 年 3 月 27 日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住建委、工商总局、环保部令 2007 年第 8 号公布,2007 年 5月 1 日起施行)规定,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
7、定的,从其规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相关回收备案,应按照其他规定另行执行。35 责任事项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阶段责任:制定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并公开信息。5.事后监管阶段责任:接受监督,及时处理反馈信息。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36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申
8、报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许可的;2.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审批的;3.超过法定期限或者擅自增设、变更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实施行政许可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评审,造成经济损失或构成犯罪的;5.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6.在审批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37 备注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中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市场贸易股经办人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备案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却备案通过的后
9、果。中 市场贸易股经办人、负责人。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中市场贸易股经办人、负责人;分管领导决定环节: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中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市场贸易股经办人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 低市场贸易股经办人、负责人。6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文件 低1.严格执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住建委、工商总局、环保部令2007 年第 8 号)等法律法规;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4.重大事项须经局务会研究审定。市场贸易股经办人、负责人;附件: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备案审批流程
10、图2.申请材料目录3.再生资源回收备案证明样本附件 1再生资源备案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5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 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全部内容市场贸易股承办人审查,负责人审核(0.5 个工作日)局领导审核(1 个作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股室事项承办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制作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附件 2 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复印
11、件)是否需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签名签章要求备注1 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表 原件 否 3 份 A4 纸 必要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及换证工作的通知(桂商商贸发201328 号)附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承诺书 原件 否 1 份 A4纸 必要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及换证工作的通知(桂商商贸发201328 号)附件法人签字,加盖申请企业公章3 加盖经营者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备查) 否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备查) 否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加盖“与原件无异”章5 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复印件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及换证工作的通知(桂商商贸发201328号)复印件(原件备查) 否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加盖申请企业公章附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