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0获嘉县农村电商农村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获财招标采购201754 号招 标 人:获 嘉 县 商 务 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九月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8评标办法前附表 18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0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4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第一章 招标公告获嘉县农村电商农村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获嘉县商务局委托,对获嘉县农村电商农村物流中
2、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名称:获嘉县农村电商农村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二、项目编号:获财招标采购201754 号三、服务内容:1、县级物流仓储中心;2、多站合一综合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四、服务期限:至 2017 年 12 月 31 号五、采购预算价:110 万元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必须为从事相关业务两年以上并有一定的运营能力、良好资信的,具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3、投标人具有 20 人以上的固定运营团队;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物流实际运营经验的业绩
3、(提供合同 一 份);5、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 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七、投标单位报名方法: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2、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点击首页面“新版网站入口”,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
4、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3、报名时间:2017 年 9 月 8 日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止(北京时间,下同)。八、招标文件的获取: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3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招标文件由网上下载获取。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 9 月 8 日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00 至 18:00。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
5、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3、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九、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 时 00 分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获嘉县振兴路与北干道交叉口东南角,获嘉县市民中心五楼)十、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十一、招标单位:获嘉县商务局地址:获嘉县凤凰大道一号联系人:陈金利 电话:13837396848十二、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6、地址:郑州市金水路 109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联系人:付素云电 话:138373418812017 年 9 月 8 日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单位:获嘉县商务局地址:获嘉县凤凰大道一号联系人:陈金利 电话:13837396848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路 109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联系人:付素云电 话:138373418811.1.4 项目名称 获嘉县农村电商农村物流中心建设项目1.1.5 项目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1.2.1 资金来源
7、财政资金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3.2 服务期限 至 2017 年 12 月 31 号至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必须为从事相关业务两年以上并有一定的运营能力、良好资信的,具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3、投标人具有20人以上的固定运营团队;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物流实际运营经验的业绩(提供合同 份);5、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5;6、本项目不
8、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1.11 分包 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除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
9、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收到澄清书面要求后 2 日内给予答复2.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00 时2.2.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2.2.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6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贰万贰仟元整。(竞价人的投标保
10、证金必须从竞价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 年 9 月 27 日16:00(以到账日期为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全称: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获嘉支行开户行行号:313498271574账号:4107 1501 0110 0127 01 0008注:1、竞价人在转账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未按要求办理的不予受理)。2、中标服务费由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收取。财务室咨询电话:03734562902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授权委托
11、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7.7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3.7.8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4.1.1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封口粘贴封条,并在封口处盖投标单位章,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1.2 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7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 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代表、投
12、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密封情况检查表上签字确认(5)唱标顺序: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逆顺序6.2.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在开标前同相关监督单位代表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 名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我国境内类似项目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100000.00元注: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招标控制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4 评标结果公示在中标
13、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10.8 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9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本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其他 1、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准按照国家相关标
14、准由中标人支付。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82、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付款方式承包期内,承包经费按月按进度支付。次月支付上月承包费。具体数额由甲方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数额确定之后,乙方给甲方提供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将上个月承包费转账到乙方账户。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9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
15、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项目完成时间和质量目标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项目完成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1)营业执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税务登记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组织机构代码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