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天学院 2018 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 号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 2018 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工作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7号)的要求,航天学院 2018 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于2017 年 9 月全面展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 )是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高素质、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院认真学习教育部文件精神,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
2、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将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制定本学院的选拔、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今年的推免工作。制定此次选拔、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今年的推免工作。一、组织领导1.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推免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组 长:陈卫东副组长:王海涛 于 敏 庞小燕组 员: 都延丽 盛庆红 全荣辉 张汉清秘 书: 鞠蓓蓓 刘 洁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负责本学院 2018 届本科学生
3、推免工作的分配推免名额、审核被推荐人选条件、接收处理投诉和审批推免学生名单等工作。二、推免名额分配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2018 届航天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总名额为 22 人,2016-2017 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且本学年考核合格、成绩优异并给予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 8 人,另有学院面上推免名额 13 人,根据去年录取本校比例奖励 1 人,按学院推免细则分配。相关事项说明如下:1.本届推荐名额不设置校内和校外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2.推免名额中,除 8 名具有本硕连读资格名额外,另外 14 名面上推荐的学生,排名并列的学生综合其他因素考量排名先后。3.推免名额包括正
4、式名额和候补名额。正式名额分配为航天培优班 2 名,探测制导与控制(航天)专业 5 名,信息工程(航天信息应用)专业 3 名,空间科学与技术专业 2 名,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航天)专业 2 名。候补名额为 2 名,若正式推免名额中有学生放弃,则该推免名额顺延至候补学生。4.未获得推免名额的其他优秀学生,可另申请“专长潜质” 、“支教专项”推免。 “专长 潜质”、 “支教专项” 推免名额均单列,单独申报,由学校组织专门评审,不占学院 22 人的推免指标。鼓励在学科竞赛等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积极申请“专长潜质” 推免,为自身的特长发展寻求更好的空间;鼓励全校各专业综合素质高的学生申请“ 支教 专
5、项 ”推免, 为欠发达地区的教育事 业发展做贡献。5.“国防 专项 ”、“师范专项”推免名额单列,根据接收 单位需求,由相关学院组织专门评审。6. 鼓励推免生申报我校研究生和直博生。我校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相近专业和理科申报工科专业的我校推免生,给予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并可参评新生特别奖学金。我校录取的直博生入学后即依据相关文件享受博士生待遇。 “支教 专项” 推免生不能申请我校直博生。7.“支教 专项 ”推免生的只能 报考我校,保留一年的入学 资格。“国防专项 ”推免生必 须报考国防科技大学, “师范专项”推免生必须报考华东师范大学。三、推荐条件2018 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推荐条
6、件应满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本科生推荐工作的暂行规定(校教字2005126 号)中第三条的要求。现将推荐条件的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1. 所有学生均为应届毕业年级学生,需通过全部应修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未违背学术诚信(包括无考试作弊行为)。2. 2016-2017 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学年考核须合格。3. 参加普通班选拔的学生,其成绩要求为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5(含 3.5),且 CET4 成绩不低于 475 分(含475 分)或 CET6 成绩不低于 450 分(含 450 分),按照必修课绩点排名,排名并列的学生,结合四六级成绩、竞赛奖励、承担科
7、创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和奖学金等项目择优推荐。4拟推荐“支教专项”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0。5申请推荐“专长潜 质” 的学生须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列为级甲等、级乙等、级甲等竞赛中获奖,或以第一作者发表 SCI、SSCI 论文,或在大学期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并具有较强研究和学习能力,由两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其中一名须为拟接收该学生的教授),成绩排名须在专业前 50%。主持并完成国家、省或校级创新项目的学生将优先考虑。在素质能力方面表现突出,参与重要社会工作,并获得学校相关嘉奖的,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其要求可适当放宽。6.拟推荐“国防专项
8、 ”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 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0。7.拟推荐“师范专项 ”的学生, 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0。8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可单独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其课程学习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9.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级的学生须参加过学校认可的海外交流学习方可推荐。10.凡获得各种义务类奖学金(国防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等)的学生,必须经设奖单位同意、学生处审核后方可推荐。四、工作程序1. 推免工作于 2017 年 9 月全面展开,按照学院动员、公布推免细则、学生申请、条件审核、确定拟推荐学生、学院公示和学校评审、
9、学校公示等工作程序进行。2. 学院制定学院推荐免试工作细则,报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查、备案后在全院范围内公布,并将学校和学院的推免政策及时准确传达至学生和导师,做好政策的解读和咨询工作。3. 学院 须 在规定时间节 点前将“学院推荐”类别的拟推荐名单(推荐报名册纸质和电子版)上报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并附推荐材料。拟推荐名单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4. 拟 推荐 “专长潜 质”的学生,应填写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推荐信息表,附有关说明、证明(包括教授推荐信)等材料;拟推荐“支教 专项” 的学生,应 填写研究生支教专项计划学生推荐信息表,附相关材料;因入伍期间立功申请推免的学生,应
10、填写入伍立功学生推荐信息表,附立功证明材料。所有推荐材料经学院审核后一并提交校推免领导小组。学院负责公示推荐材料,公示期为 3 天。5. 拟 推荐 “国防专项 ”的学生,应填写国防专项学生推荐信息表,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学院负责公示推荐材料,公示期为 3 天。6. 拟 推荐 “师范专项 ”的学生,应填写师范专项学生推荐信息表,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学院负责公示推荐材料,公示期为 3 天。7. 校推免 领导小组 确定“专长潜质”、 “支教专项”以及因入伍期间立功申请推免的拟推荐名单。8. 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和审定的推免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同时,推免生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
11、理平台上查询并核对本人学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如有问题应尽快联系教务处。9. 正式的推免生名单由学校报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 单位接收 阶段,推免生可通 过“ 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信息、填报志愿,接收和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每个推免生可填报三个志愿,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改志愿。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11. 推免生按报考单位要求提交推荐材料,须经学院签署意见后到教务处加盖公章。学生收到接收函,应及时与学院联系,学院做好相应的统计工作。12. 推免学生申请表(供学院参考)、推荐表, “专长潜质” 、“支教专项” 、“国防 专项”、 “师范专项” 学生
12、推荐信息表和推荐报名册(电子版),在教务处网站主页下载,上报材料可通过校园网传送。五、相关事项1. 学院 对同一学生在 “学院”、 “专长潜 质”、 “支教专项” 、“国防专项” 、“师范 专项”五类中选择一项推荐,多推则该生的所有推荐均无效。2. 所有材料由学院统一上交,学院务必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各种证书复印件须有学校组织单位的盖章。3. 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放弃推免资格,不参加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学校不出具与就业、报考研究生、自费出国等有关的材料。4. 为避免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时发生问题,推免生在报名后至研究生入学前不得更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籍信息等。5推免生应再接再厉,认真学
13、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第四学年的学习中有课程不及格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或受到处分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其它有关 2018 届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工作和报名材料整理事项将另行通知。附件:2018 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时间安排航天学院二一七年九月九日附件:2018 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时间安排序号 时间 内容1 9 月 9 日 17 点前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提交和公布推免工作细则,全面展开推免工作。2 各学院将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并予以公示。39 月 13 日 17 点前各学院将申请“专长潜质 ”、入伍期间立功申请推免等学生的材料报教务处。4 9 月 18 日 17 点前 学校确定“专长潜质 ”、入伍期间立功申请推免等推荐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5 9 月 25 日前 推荐名单报送教育部。6 9 月 28 日10 月 25 日录取阶段。学院开展录取宣传,统计推免学生收取接受函以及选择录取单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