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金威水泥有限公司化验室交接班管理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是保证连续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为了加强运行管理,连续、稳定和长周期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各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一、交接班的一般规定:1、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班组的全部运行生产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负责人才能带领全值人员离开岗位。2、接班人员应提前10-15分钟到达,看阅交接班记录表,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然后准时开始正式进行交接班工作。如果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时间进行交接班。3、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交接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途中进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4、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交班人员可要求及指挥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