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及各地区公司发生的法律纠纷及日常法律事务,包括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处理。第二条 工作原则一、严格管理、团结互助、热情服务;二、加强培训、预防为主、补救为辅;三、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严密审慎。第二章 法律事务管理措施第三条 诉讼案件管理一、诉讼前期(一)发生相关法律问题,须填写诉讼案件审批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上报主管领导,经批准后移送法律事务中心;重大法律问题由法律事务中心及时上报董事局。(二)法律事务中心调查取证,相关部门应全力配合,必要时由法律事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并出具法律意见,报主管领导,重大问题上报董事局。决定诉讼的,须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和拟写法律文书。(三)业务部门须指定专人协助法律事务中心工作。二、诉讼阶段(一)立案阶段:准备证据材料、诉讼文书、主体资格资料、授权委托书、办理立案手续、交纳诉讼费。(二)审理阶段:参与法庭组织证据交换、准备出庭证据材料(包括原件)、联系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