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化系统1目的规范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确保其运行稳定、准确、真实、可靠,计算机化系统代替人工操作时,不会对产品的质量、过程控制和其质量保证水平造成负面影响,不增加总体风险。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3责任:3.1设备部:3.1.1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对公司主要计算机化系统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登记、配备、维修、检查、改造、报废和更新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从技术角度完成供应商审计工作,包括供应商技术能力评估、软件开发标准及软件测试能力审核、程序编制人员的资格审定、硬件开发及制造能力评估等。3.1.2负责与设备集成在一起的计算机化系统(常见PLC系统)的日常监督管理;维护、维修相关事谊。3.2质量部:3.2.1参与计算机化系统软件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维修、检查、改造及供应商审计等工作,并在计算机化系统使用及维护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3.2.2参与公司主要计算机化系统管理,监督其他部门对计算机化系统的使用、维修、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