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实施办法 南康中学 89 届高三(六)班郭世亮校友为报答母校培育之恩及母亲郭蔡玉贞养育之恩,激发母校师生对于教育教学的学习力、研究力与创造力,个人发起并设立“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经南康区民政局、南康中学、郭世亮校友共同协议,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资金来源“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资金来源于郭世亮校友个人捐赠。捐赠者自该奖设立之日起,连续 18 年每年捐赠人民币 21.6 万元,用于当年该奖的奖励;18年后,捐赠者拟将部分有稳定现金流的股权纳入到本奖或购置一定物业并将物业租金纳入本奖,以充分保障该奖的长期性。发起者希望,受惠该奖的学弟学妹们高中毕业 10
2、年后能够支持本奖,愿意将其年收入的 1%捐献给“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捐满 200 元后是否继续捐献由受奖者自愿决定),以实现发起者百年奖学奖教的梦想。“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不接受社会其他捐赠。二、“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奖励对象1.高一、高二、高三(应届)综合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2.教育、教学、管理、科辅竞赛、自主招生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三、“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奖类、奖数、奖金“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分“奖学”(奖励学生)“奖教”(奖励教师)两大类,具体奖数、奖金分配如下:(一)奖学每学年度各奖励高一、高二、高三(应届)综合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 12 人,其中文科生 4 人、理科生 8 人
3、(新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不分文理科后再调整为年级前 12 名),共计 36 人;每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2000 元。奖学,南康中学另行制订相应的具体评审办法。(2)奖教1.“杰出贡献奖”。奖励学年内为学校发展功绩显著,有作出重大贡献和影响的教职员工,奖励名额最多 2 人,宁缺毋滥,每人奖励人民币 10000 元。2.“十佳班主任奖”。奖励学年内班主任工作特别优秀的老师,奖励名额10 人,每人奖励人民币 5000 元。3.“十佳教师奖”。奖励学年内教学工作特别优秀的老师,奖励名额 10 人,每人奖励人民币 5000 元。4.“五大学科奥赛奖”。奖励在学年内指导学生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等五
4、大学科奥赛中获省级赛区一等奖(获此等级奖的学生一般可凭此奖获得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个人申报资格)的老师,每生次奖励人民币 3000 元,可累计。5.“自主招生奖”。奖励在学年内指导学生通过学科竞赛条件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并成功录取(含保送)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老师,每生次奖励人民币30000 元,可累计;如该生通过自主招生成功录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时有多个学科竞赛条件同时起同等(即任何一个学科竞赛成绩均能让该生获得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自主招生资格)作用,则多个学科竞赛的指导教师平分该奖金;该项奖不包括指导学生借助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暑假学科营等渠道录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老师。以上 1、2、3
5、 项奖,南康中学另行制订相应的具体评审办法,不重复评奖;4、5 项奖,教师申请,凭获奖证书或录取通知书由“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评审委员会直接审核定奖,可重复评奖,不另行制订评审办法;1、2、3 项奖部分与 4、5 项奖部分最多可重复一项,如某教师获得“十佳教师奖”+“五大学科奥赛奖”,或者某教师获得“十佳教师奖”+“五大学科奥赛奖”+“自主招生奖”。4、“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的评审与监督为使“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评奖公平公正,运作规范化、常态化,特设立两个评审机构。各机构人员不计报酬,属纯公益活动;评审期间的生活由南康中学负责安排。(一)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评审委员会职 责:负责资金管理、
6、奖励评审工作和奖金发放 主 任:林奇焕(南康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常务副主任:吕文(南康中学副校长)副主任:张国忠(南康中学党总支副书记) 周运生(南康中学副校长)委 员:陈孝秀(南康中学工会主席) 蔡云斌(南康中学校长助理)谢荣沛(南康中学办公室主任) 商海燕(南康中学教务处主任)廖宝翔(南康中学总务处副主任) 刘光训(南康中学教研处副主任) 王德金(南康区教育局委派会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商海燕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廖宝翔同志兼副主任,邮编341400,联系电话 0797-7785909。“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设立专用账户,账号(南康中学财务账号),捐献资金由南康中学财务室代为管理。郭世亮校友
7、个人捐赠的资金通过南康区民政局转交,南康区民政局在收到郭世亮校友个人转来的定向公益金后, 5 天内将该定向公益金转到“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专用账户并在 30 日内为郭世亮校友开具可供税前扣除的公益收据。其他捐赠者(受奖学生)可与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并将款项存入指定的“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专用账户。所有捐赠资金使用严格遵循财务制度,接受监督委员会、捐赠者监督,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将捐赠和使用的有关情况向捐赠个人、社会公布,保障捐赠资金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并确保专款专用。(二)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监督委员会职 责:监督奖励评审工作和经费使用 主 任:郭世亮(或郭世亮委托人)副主任:刘忠群
8、(南康区民政局总支书记、副局长)委 员:教育局监察室领导 南康中学法律顾问 南康中学部分退休干部五、附则1.“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每学年评奖一次,评选期限为上年的 9 月 1 日至当年的 8 月 31 日,申请日期为当年的 7 月 6 日10 日,一般在当年教师节时由评审委员会举行一次颁奖仪式;首次评奖为 2018 年 7 月,2018 年 9 月 10日教师节颁奖。2.“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的评选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原则。3.学生、教师申请奖项必须填写“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申评表,内容属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评审资格,已受奖的追回奖金。 4.获奖学生须承诺毕业 10 年后愿意将其年收入的
9、 1%捐献给“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捐满 200 元后是否继续捐献由受奖学生在未来自愿决定。5.奖教类奖金一律为税前奖金。6.奖教类如有缺额,缺额遗留奖金则移至下学年使用;如不足,则启用下学年奖金。7.奖励名额与奖金 10 年后依据实情适当调整。8.奖励评审和监督委员会成员应随人事变动和需要及时予以调整。9.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由该奖评审、监督委员会处理或解释。10.本实施办法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试行。“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评审、监督委员会2017 年 8 月 28 日附:1.“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奖学类申评表2.“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奖教类申评表3.“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奖学类
10、评审办法4.“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杰出贡献奖评审办法5.“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十佳班主任奖评审办法6.“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十佳教师奖评审办法“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奖学类申评表填表时间: 年 月 日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所在班级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近期 1 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姓 名 年龄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父母(监护人)申请奖项及条件申请人(学生) 承诺我承诺:毕业 10 年后愿意将我年收入的 1%捐献给“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直至捐满 200 元。承诺人(学生)签名: 年 月 日父母(或监护人)推荐意见父母(或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班主任(或年级校长)推荐意见 班主任(或年级校长)签名: 年 月 日评审委员会意见主任签名: 年 月 日监督委员会意见主任签名: 年 月 日“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奖教类申评表填表时间: 年 月 日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所教班级 联系电话家庭住址近期 1 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申请奖项及条件年级校长或处室主任考核意见 年级校长或处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评审委员会意见主任签名: 年 月 日监督委员会意见主任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