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业主方):乙方(施工方):为了使甲乙双方公正、公平、自愿的实现家具装饰工程交易,降低业主的消费风险,给业主提供更加优质的装饰装修服务,倡导环保、质量双达标,特指定本补充条款,望交易双方遵守执行。1、 施工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须自觉按合同约定进料,对该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实行自查自检;业主提供的材料,施工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施工方不能以业主提供材料质量问题推托施工质量问题,业主提供材料确有质量问题的须经业主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2、 施工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B、隐蔽工程;C、水路、电路改造及打压实验;D、防水工程及避水实验;E、细木工衬底工程;F、面板、实木收口;G、底漆、面漆;H、墙、顶面基础处理;I、吊顶工程龙骨及面板;J、各部位板块铺贴;K、工程中期验收;L、工程竣工验收。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甲方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及质量问题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3、 施工方所提供主材及数量清单: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水泥、胶类、涂料、墙衬、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