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来乡水塘小学“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省上级“整脏治乱”专项行动要求,特制定太来乡水塘小学“整脏治乱”专项行动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划分 (一)直接领导责任:分管“整脏治乱”工作的领导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学校明确的“整脏治乱”工作职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处室、各班主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对“整脏治乱”工作安排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负各处室负责人、各班主任负责任。 二、责任追究的内容和形式 在“整脏治乱”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责任追究: 1、对不贯彻落实上级“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整脏治乱”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即由校务会组织谈话一次。 2、在“整脏治乱”工作检查中被指出的整治问题,不及时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直接领导责任,即由校务会诫勉谈话一次。 3、对连续两次在“整脏治乱”检查中问题严重的,将对其换岗处分。 三、责任追究的程序 (一)由学校“整脏治乱”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