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古代继承制度的发展和演变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古代继承制度主要分为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两种。身份继承也叫宗祧继承,宗祧权是家族祭祀活动的主持权,宗祧继承也就是家长权的继承,中国古代身份继承的基本原则为长门长孙制。关于财产继承,先秦时期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采取世袭制继承财产,而非分配制度,到了汉代以后,法律则有了明确规定,财产继承采用诸子均分制,这里的诸子不仅只有嫡子、庶子,还包括非婚生子等,也就是说,只要是其子嗣,就有继承其财产的权力。诸子均分制度下的许多派生原则,例如,未婚子娶妻的财产会做适当预留,未婚子因此会多分得部分财产。在室女的嫁妆也要有所保留。归宗女娘家若再无其他男性继承人,则有权继承娘家财产,否则归宗女无权继承,归宗女住在娘家,其生活由其兄弟承担。此外,古代法律允许代位继承,某一继承人不在了,他应得的财产则由他的继承人代位继承,还有一个立继子的问题,所立继子必须是同宗同姓相应辈分的人,不得立异姓为继子,立异姓为子孙为后嗣则收为养子,养子和继子同样有权继承财产,但区别是,养子不得参加收养人祖先的祭祀活动。上述继承方式多数都是法定继承,跟现在法律相似,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