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1 总 则 1.0.1为了统一煤矿井下消防、洒水的设计原则和标准,提高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计生产能力0.45Mt/a及以上的新建、改建及扩建煤矿的井下消防、洒水设计。 1.0.3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和防尘供水系统。 1.0.4井下消防、洒水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1.0.5井下消防、洒水系统的建设必须与矿井建设实现设计、施工、投人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1.0.6井下消防、洒水系统设计应适应矿井的特点,并与矿井的采煤、掘进、运输、通风、动力等系统的设计相互协调。 1.0.7井下消防、洒水系统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符号 2.1 术语2.1.1 井下消防、洒水特指用于矿井井下灭火、防尘、冲洗巷道、设备冷却及混凝土施工等用途的给水系统及其功能。 2.1.2 喷雾压力水通过雾化喷嘴,形成颗粒直径10200 m的密集水雾,以一定的速度和雾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