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力资源的性质的不同说法 黄英忠认为,人力资源具有 7 个性质: 1 )人力资源属于人类自身所特有,具有不可剥夺性; 2 )存在于人体之中,是一种活的资源,具有生物性; 3 )其形成受时代条件的限制; 4 )在开发过程中具有能动性; 5 )具有时效性; 6 )具有可再生性; 7 )具有智力性和知识性。 张德认为,人力资源具有 6 大特点: 1 )人力资源的生物性; 2 )人力资源的能动性; 3 )人力资源的动态性; 4 )人力资源的智力性; 5 )人力资源的再生性; 6 )人力资源的社会性。 陆国泰认为,人力资源具有 4 个特点: 1 )人力资源的能动性; 2 )人力资源的再生性; 3 )人力资源的增值性; 4 )人力资源的时效性。 付亚和、徐芳等人对人力资源的性质也作出了界定: 1 )人力资源是活的资源; 2 )人力资源是创造利润的主要来源; 3 )人力资源是一种战略资源; 4 )人力资源是无限可开发的资源 萧鸣政把人力资源的性质总结为一下 16 个方面: 1 )社会性; 2 )内涵性; 3 )无形性; 4 )作用的不确定性;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