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工作程序一、办理对象本公共服务适用于本地汽车环保标志核发、外(地)籍汽车环保标志核发、环保标志常规首发、换发、补发(含六年免检车辆)的单位或个人。二、核发本地、外地籍、常规(首发、换发、补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工作程序(一)本地籍汽车环保标志核发1.办理条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两类,其中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适用于符合国I 及以上排放 标准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符合国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适用于未达到上述排放标准的汽车。2.所需材料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
2、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注:本市籍号牌汽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办法,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符合国 I 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以及符合国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港澳两地牌照汽车按本市籍号牌汽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办法的原则。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条件的汽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二)外地、外籍汽车环保标志核发1.办理条件尚未在注册登记地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外地号牌汽车,符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条件且需要在本市通过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或盖有机动车检验合格章的可在本市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尚未在注册登记地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外籍号牌汽车,
3、符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条件且在汽车年检有效期内均可在本市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2.所需材料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由机动车检测站出具(原件),换发所需)。注: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与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验(年审)的期限一致。外地汽车指广东省以内、广州市以外城市号牌的汽车;外籍汽车指广东省以外省份号牌的汽车。外籍号牌汽车领取环保标志不需要提供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三)环保标志常规首发、换发、补发1.办理条件符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条件的新上牌汽车,凭所需资料到核发点申请首发。汽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与机动车
4、排气污染定期检验(年审)的期限一致,有效期届满的,应在机动车年审时,凭所需资料到核发点申请换发。汽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因遗失、损坏等情况时,凭所需资料到核发点申请补发,因标志遗失、损坏等原因需填写补领申请表,六年免检车辆按补发类型进行标志申请,不用填写补领申请表。2.所需材料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由机动车检测站出具(原件),换发所需)。注:已取得国家机动车环保标志并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本市籍号牌汽车原环保标志不论有效期是否届满,均可在机动车年审时按规定申请换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四)环保标志核发窗口1.窗口名称、联
5、系电话、地址及工作时间石基机动车检测站 联系电话:84690955地址:番禺区石基镇罗家清河东路北 63 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3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番安机动车检测站 联系电话:84899962地址:番禺区东环街东环路 158 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3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飘峰机动车检测站 联系电话:84784241地址:番禺区大石镇 105 国道大石段 643 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3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骏欣机动车检测站 联系电话:84565508地址:番禺
6、区大石街迎宾路“下沙煲” 土名 183 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安骏机动车检测站 联系电话:34898008地址:番禺区石楼镇黄河路 200 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骏朋机动车检测站 联系电话:39185197地址: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三村谢石公路 82 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番骏机动车检测站 联系电话:84872223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 989 号 E 栋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7、-12:3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万众机动车检测站 联系电话:31123845地址: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谢石公路 53 号 10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番通机动车检测站 联系电话:31566115地址:番禺区南村镇江南村工业一区横三路 1 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番鸿机动车检测站 联系电话:31129949地址:番禺区市桥街东环路 114 号之一(中石化加油站后面)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
8、节假日除外)三、表格下载见附件 2 广州市在用汽车环保标志补领申请表。四、窗口流程办理人带齐所需资料到各机动车环保标志窗口办理即可。五、办理时限即办。六、收费标准办理环保标志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机动车尾气检测费用由检测站收取,具体费用请详询各检测机构。七、办理依据1.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发 200987 号)2.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粤环2009 59 号)3.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六年内免检车辆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关事项的通知(穗环2014 89 号)4.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通告(穗环 201
9、75 号)八、备注代他人办理环保标志首发、换发和补发手续的,除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外,需同时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供标志核发员进行核对登记;除环保标志损坏、遗失情况的需填写补领申请表,其它情况的标志补领不用填写。附件 1:环保标志核发流程图附件 2:广州市番禺区在用汽车环保标志补领申请表附件 1环保标志核发流程图工作人员核对并录入资料信息领取环保标志及取回证件补领标志(损坏、遗失)需填写广州市番禺区在用汽车环保标志补领申请表 按以上类别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到标志核发窗口附件 2广州市番禺区在用汽车环保标志补领申请表本地 外地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车辆所有人:经办人证件号码: 身份证 其它 地址:车辆品牌: 车辆型号:发动机型号: 制造厂商:原标志编号: 原标志核发点:遗失 损坏标志申请申请人: 年 月 日 标 志 经 办 人 填 写标志发放点:标志编号:发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