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储罐的选用、常压、低压和压力储罐区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的液体物料(包括原料、成品及辅助生产物料)储运系统地上钢制储罐区的新建工程设计。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本规范不适用于液化烃的低温常压储罐区设计。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面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歌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SH3022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63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74 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SH/T3036 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 一般规定3.1 罐区的布置应遵守下列原则: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