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录用条件1、 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1 向用人单位提交伪造、变造、骗取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资格(技能)证书,以及有关单位或组织出具的各种文书或证明文件等的;向用人单位提交的工作与社会经历、入职声明中所载内容存在不实的;就与用人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事项提供虚假证明或进行虚假描述的。2 隐瞒现仍处于传染期的疾病。3 隐瞒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4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的10日内未向本单位提交社保与档案转移手续,以及配合单位办理社保关系的。本项如与劳动合同书的相关约定发生冲突,则以劳动合同书的约定为准。5 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6 在试用期内请假天数(如事假、病假、婚丧假、孕产假等)超过试用期天数(按自然月历天数计算)的1/30的。7 一次性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达到300元的。8 工作中因失误、技能缺陷使其他有工作流程关系的岗位在1个工作日内采取返工、停工达到4小时,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2个小时的。 二、试用期对录用条件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