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山西省长治到临汾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长临高速”)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和2012年2月财政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及山西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山西路桥集团长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临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长临高速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遵循规范计取,合理计划,计量支付,确保需要的原则。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并在财务管理中单列出安全生产费用清单备查。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长临高速公路建设的长临公司、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