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达劳务公司项目部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项目部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树立“安全生产、顾全大局”的理念,杜绝各类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对参建清工队伍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对已完业绩工程进行验证是否是其清工队伍所施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录用淘汰。(2)入围队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向山东博达劳务公司交15元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保证金。(3)山东博达劳务公司进场前向中建一局第五公司杨潇大项目部所交保证金已经18个月,在项目开工前按月息贰分计费。(4)对于清工队伍不服从山东博达劳务公司管理野蛮施工的,解除合同立即清退,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由清工队伍承包班组承担。(5)因更换清工队伍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中建一局第五公司杨潇大项目部承担。清工队伍违反上述相关规定,保证金概不退还,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承担法律责任及一切不良后果。现场管理制度:一、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劳务公司项目部的管理,对不服从劳务公司项目部人员管理者第一次下整改通知单,第二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再次加倍。与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