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或可燃性粉尘环境中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的安全要求及检查程序。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环境:煤矿井下;炸药的制造和加工场所;医疗室。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 IEC 60079-0:1998)GB 3836.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eqv IEC 60079-7:1990)GB 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eqv IEC 60079-11:1999)GB 3836.5-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