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和班主任队伍建设,规范我校教育管理工作,促进班级管理工作更趋于规范、科学,特制定本方案。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1、先进班集体必须突出先进性,在班风建设、学习成绩、纪律卫生、校产管理、各项活动中必须有突出的表现,受到全校师生好评。2、参加区、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的班主任参加过区级以上班主任的培训(有培训合格证) ,并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不少于 3年且当学年仍担任班主任工作。3、班主任工作责任心强,高度重视班集体建设和班级文化建设,所带班级 班风正、学风好,德智体等方面发展良好,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班级不得参评:(1) 班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违法犯罪事件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2)私自勾结校外人员来校滋事、敲诈、恐吓、威胁、欺侮同学者,(3) 因班级管理问题发生责任事故或学生受到伤害的;(4) 班主任有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现象、或受到工作警示的;(5) 班主任违反市教育局十项禁令等影响学校声誉现象的,如因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