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金流量表主表项目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收帐款期初数-应收帐款期末数) +(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 +(预收帐款期末数-预收帐款期初数) -当期计提的坏帐准备 -支付的应收票据贴现利息 -库存商品改变用途应支付的销项额 特殊调整事项 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不含三个帐户内部转帐业务),如果借: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贷方不是“收入及销项税额”则加上,如果:贷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借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 与收回坏帐无关 客户用商品抵债的进项税不在此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返还的(增值税+消费费+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支出支出) 即:存货本期贷方发生额-库存商品改变途减少数+存货期末价值-存货期初价值) +应交税金(应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