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营造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提升学校办学质量,逐步建立起规范合理的学校管理体制,根据我校的校情和师情,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 二、具体制度规定: (一)教学人员1因事请假,除扣请假费外,加扣相应的承担工作量费用(8元/课时);因病请假(大病除外),2天之内(包括2天),只扣除工作量费用,2天以上7天以内,按事假处理,超过7天,按脱岗处理。2一周内迟到或早退一次,完成工作任务的,不予处理,没完成的按旷工处理;超过2次的(包括2次),按迟到早退处理,如果没完成工作任务的,按旷工处理。3在半个工作日内,既没有履行签到又没有履行签退手续的,即使没有课一律按事假处理。4履行签到签退手续且完成工作任务或没有工作任务的,临时外出且履行了临时外出请假手续不作处理,没履行临时外出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没完成工作任务但履行了临时外出请假手续的扣除相应的工作量费用。5临时抽查不在岗且没有履行相关请假手续的,按脱岗处理。临时抽查采取调取监控和考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