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标准化建设验收标准评分表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标准 分值 得分 一、组织建设标准化 (一)完善组织设置 未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公司党委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标准中的组织设置要求成立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直接认定为需立即整顿的“应建未建”。 否决 (二)按时换届选举 1.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前,未提前1个月书面报送换届请示,扣1分。 2.需要延期或提前换届的,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超过1年,扣1分。 3.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未按照不少于20%差额,扣5分。 4.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未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或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扣5分。 5.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未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被确定为当选支委,扣5分。 6.新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未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未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扣3分。 5 5 (三)合理设置党小组 1.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未结合支部党员人数、工作需要等情况,科学合理的设置党小组,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