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师工作量标准一、指导思想为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根据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二、考核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3、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三、考核范围我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发放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在项目设置上设立学校管理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一线骨干教师津贴、工作量奖、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奖、考勤奖、师德奖等项目。教育部教师工作量标准专任教师的周课时量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普通高中教师1014节,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