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企业人才工作总结第1篇:集团公司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集团公司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2005-01-04 15:36:38为适应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实施人才强企和科技兴企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矿区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矿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引进对象和条件(一)高层次人才: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急需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地市级以上拔尖人才或获地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技术人才。3、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或专项技术的高级技术人才;4、急需的战略智囊型、高精尖型等高级人才。(二)急需主体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三)应届毕业生: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急需专业因本科引进人数未满足需求的,可放宽到大专学历。全国重点大学以及硕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