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材料之5和田市给排水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信访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及下属各单位。第三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领导包案制度:1.群众到市以上党政机关集体上访反映重要信访问题;2.进京赴乌鲁木齐非正常上访人员反映的信访问题;3.市、区领导指示交办需报结的信访案件;4.经排查,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越级集体上访的信访隐患和重大矛盾纠纷;5.群众20人以上联名信反映的重要问题;6.上访老户及重复上访和其它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第四条 在各科室(厂)所辖和分管内发生的重点难点信访案件由各科室(厂)第一负责人包案。各科室(厂)难以解决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由公司党支部拟定领导包案方案,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第五条 领导包案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六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息诉息访、包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