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收据贷款业务的法律风险及应对仉飞宇仅2006年上半年青岛市十六家商业银行共办理国际业务230亿美元,其中信用证进口开证37亿美元、出口议付24亿美元,约占全部国际结算业务的26%。信托收据贷款业务是银行信用证业务的衍生品种,信托收据贷款业务也逐渐的被广泛应用,但在实践中一旦发生纠纷,诉讼至法院,很多情况下依信托收据所建立起来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被法院所采纳,导致银行的利益受到损害。本文结合笔者经办的一起案件,站在银行的角度试分析一下信托收据贷款业务的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一、案情简介:A国际贸易公司因业务欠B国际贸易公司1800万元人民币,B国际贸易公司起诉A国际贸易公司至法院,同时申请法院查封A国际贸易公司存放在某港口进口钢材一批,查封时该批钢材未通关,处于海关监管期间。C银行在得知此事后,向法院提出查封异议,主要依据为A国际贸易公司在进口该批钢材时向C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在信用证到期后,C银行对外垫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同时A国际贸易公司又申请C银行做了信托收据贷款,签订了信托收据,在此情况下,C银行认为该批钢材的所有权人为C银行,法院查封错误,依法应解除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