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学院优良学风班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1、 目的 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增强班集体凝聚力,使我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优良学风班”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2、 评选原则 “优良学风班”的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注重班集体考核和班级成员考核相结合,客观准确地对参评班级进行评分。对参评班级应严格要求,确保评优质量。 3、 要求及评选办法1、 申报对象:凡沈阳城市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班集体(除大四年级)均可按照本办法参加优良学风班的评选。2、评选办法:“优良学风班”每学年评选一次,各学院相同年级在一起评选。各学院应严格依照评价标准和细则对各班级进行考核,采取班级自主上报,由学院成立的优良学风班评审委员会,学院根据各班级所上报材料对优良学风班创建过程、成果和特色予以相应评分,推荐候选班级。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按时上交优良学风评选相关纸质及电子版材料,过期上交的将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