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2015年12月修改)一、目的 为更加规范员工技能鉴定工作,调动员工学习技能的积极性,稳定关键岗位人员队伍,逐步实现“操检”合一目标,落实中钢协2015年冶金行业职业(工种)设置分类,实现集团公司4个10%目标,现对2014年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如下: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在册的生产一线工段级及以下员工、处室主办及以下级员工的技能等级鉴定。 三、组织机构 1、技能鉴定评审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常务副总经理 成 员:各副总、各分厂厂长、人力资源处处长、机动处处长、培训中心主任 2、技能鉴定办公室:主任:由集团培训中心主任担任,负责技能鉴定委员会常务工作。成员:由培训中心成员组成,负责技能鉴定的日常工作。3、技能鉴定评审组: 冶金类工种评定组:评委由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分厂技术科、各分厂机动科及相关处室人员组成。 通用工种评定组:评委由临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专业评委、各分厂机动科、集团机动处人员、集团技术中心人员组成。四、相关部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