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水车车队管理办法第一章 车队管理规定1、本公司的车辆由 部管理,并指派专人(即车队队长)负责对车辆调度。2、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告知车辆性能、状况并到车队队长处备案。专任驾驶员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3、各项目部需要使用水车时,应事先填写“用车通知单”一式二联,经工程部核准后交车队队长调派。4、“用车通知单”应详细填写用车时间、项目名称、用车数量等。5、车辆到达目的地后,按项目经理安排进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的指挥。6、车队队长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并在使用前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7、建立健全车辆管理档案制度,设立车辆记录簿,主要内容包括:车辆简历、驾驶员变动、车辆保养和维修、轮胎和蓄电池使用情况、车辆技术状况、车辆事故及机械故障、油耗和维修费开支等情况。第二章 驾驶员管理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有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有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