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1、 制造费用的归集(1) 间接生产费用。如机物料消耗,车间厂房的折旧费、租赁费和保险费,车间照明费、水费、取暖费以及车间管理和辅助人员的职工薪酬、差旅费和办公费,设计制图费以及季节性停工损失和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2) 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直接生产费用。如机器设备的折旧费、周转材料摊销(生产工具摊销)、产品生产耗用燃料和动力费用等(3) 基本生产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费用。如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车间管理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费、修理费、车间管理用具的摊销、车间管理用的照明费、水费、取暖费、办公费 制造费用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并视具体情况,分别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预提费用”、“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配时,借记“基本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除季节性生产的车间外,“制造费用”科目期末应无余额。如果辅助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是通过“制造费用”科目单独核算的,则应比照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费用核算;如果辅助生车间的制造费用不通过“制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