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第六十五条规定,制定苏州嘉禾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如下:一、适用范围本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使用的范围包括表决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法律规定的表决事项,及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需要表决的其他事项。二、表决方式表决方式为记名表决。职工债权由职工代表债权人进行整体表决;其他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由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本人进行表决。职工债权总体为一票,由职工债权代表行使,其他债权人每人一票。债权人的表决票,不仅代表了债权人的人数,还代表了该债权人的债权份额。其所代表的债权份额以确认债权金额为准。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全体债权人共同投票表决,不区分组别,亦不剔除有财产担保的优先债权数额。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由全体债权人共同投票表决,不区分组别,但需剔除有财产担保的优先债权数额(即未放弃特定财产担保的优先受偿债权不享有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权)。本案所涉的债权人会议包括现场的债权人会议和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