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璜工程承包合同书甲方:王绍防乙方:福建省鼎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名称:家居室内装修工程地点:桐城上龙山西巷318号工程内容:室内装璜第二条:本工程自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日开工至二0一二年四月十五日竣工。第三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第四条: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交本工程的设计方案,工程预算作为本工程的附件及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和结算的依据,甲乙双主均不得单方变更。第五条:工程总造价41.5844万元,第六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预付首期工程款11.5844万元 ,其余款项30万元于工程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并将款项汇入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李方管的福鼎市农行账户,账号:6228481542533239117 或指定的农行(福鼎)账户。第七条:结算方式:本工程合同造价为包干造价,经双方确认变更部分,按实际情况在结算时增减。第八条:甲方在责任:1、 履行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按时间向乙方支付各项价款。2、 协调并妥善处理现场内因交叉施工而生产的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