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