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济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程序:1、借款人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向所在院系部提出贷款申请,经院系部同意后,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及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调查表1-3,并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籍卡、学生证复印件;(2)父母(或配偶)出具的同意贷款证明书及父母(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借款人父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据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加盖公章);(4)贷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见证人的身份证、户籍卡复印件等;(5)教师和学生见证人核实借款人的情况后,如实完整填写调查表中有关见证人一栏的内容,签署意见,加盖私章。2、院系部审核后加盖院系部公章,并提供学生的成绩证明,报学生处审查;3、学生处审查通过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交由贷款银行审批; 4、贷款银行进行初审,合格者签署贷款合同,填写贷款凭证;5、贷款银行在批准贷款的申请表上加盖公、私章,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