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江大道东延线(二期)实体检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日期:二一八年 月1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4第二部分 评标办法 .15(一) 总则 .15(二)开、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16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合同 .25(另册) .25第四部分 技术条件 .26第五部分 服务清单报价表 .28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30格式一:投标书 .31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 .32格式三:报价书格式 .33表格 .362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2.2.1 项目名称 临江大道东延线
2、(二期)实体检测服务项目2 2.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区3 2.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4 2.4.1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5 2.2.4 承包方式服务总承包【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设备设施、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作业、包验收通过】 。6 2.2.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标准7 2.2.6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380.01555 万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 2.4.3 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服务周期为 30 个月 。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
3、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9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11 1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 14.1 投标保证金投 标 保 证 金 : 人 民 币 5 万 元 。投 标 保 证 金 按 交 易 中 心 规 定 递 交收 款 人 :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广 州 天 润 路 支 行银 行 帐 号 : 44001583404059333333 支 付 日 期 : 须 在 开 标 前 到 达 以 上 银 行 帐 户 。 注 : 关
4、于 投 标保 证 金 递 交 的 操 作 流 程 及 信 息 详 见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心 投 标 人 基 本 账 户 投 标 保 证 金 操 作 指 引 及 广 州 公 共 资源 交 易 中 心 关 于 启 用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的 通 知 。13 5.1 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考察。314 8.2 投标答疑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8 日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日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2 款。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
5、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5 15.1 投标文件 份数 一份正本, 四 份副本及电子文档一份(CDR 光盘装载)。16 17.1 投标文件提交地 点及截止时间提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 号)开始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正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正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均需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招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17 18.1 开标开标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正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具体以
6、1 楼大厅显示屏为准)18 19.2.3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19 28.1 履约保证金额 不需要递交。20 其他对于非主要检测工作,中标人不具备资质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分包的检测工作不得再次分包。投标文件语言:简体中文。4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 “招标人” (即发包人)指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指 / 。(3) “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4) “招标代理”指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5) “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
7、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6)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7)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交的全部文件。(8) “书面函件”指打字或书写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2、招标说明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 项目概况2.2.1 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2.2.2 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 项;2.2.3 标段划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 项;2.2.4 承包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 项;2.2.5 质
8、量标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6 项;2.2.6 招标控制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 项。本项目将按规定设置招标控制价,凡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3 项目概述2.3.1 总体情况最终以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服务清单为准。2.4 招标内容、检测要求及服务周期2.4.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 项及服务清单。2.4.2 检测的技术要求:详见第四部分技术条件 。52.4.3 服务周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3. 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服务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 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
9、人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合格条件”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和检查,按照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条款的规定,充分考察项目现场的各种情况和条件,包括地上建筑物、地下情况、交通、水电、自然条件,周边人文环境、协调、检测报批或许可办理、作业范围、复杂程度以及不利的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等,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
10、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投标人不得因踏勘现场的行为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自身或他人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 、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一切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2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内容7.1 招标文件包括以
11、下部分,应结合第 9 条规定发出的修改澄清文件一起阅读: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第二部分 评标办法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合同(另册)第四部分 技术条件第五部分 服务清单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67.2 除 7.1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
12、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8招标问题澄清8.1 招标文件解释权利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解释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逆反顺序。8.2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
13、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8.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8 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8.4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8.5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8.6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招标文件及相关问题澄清将
14、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视为签订合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7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或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5、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内容(按先后顺序排列装订,另外应提供同下面所有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 CD-R 光盘一份):(1)投标书及其附表(按第六部分,格式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
16、授权委托证明书(按第六部分,格式二) ;(3)投标报价书(按第六部分,格式三) ;(4)资格审查文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 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4)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 ) ,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5)属于“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
17、测机构”中的单位的证明资料(打印页加盖公章)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按照招标公告的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 ;88)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提供,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5)投标单位一般情况表(按第六部分,表 1) ;(6)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按第六部分,表 2) ;(7)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一览表(按第六部分,表 3) ;(8)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简历表(按第六部分,表 4) ;(9)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按第六部分,表 5) ;(10)技术方案: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及资料
18、,编制针对性检测技术方案;(11)承诺书。(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12.投标报价12.1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是检测服务合同规定范围内所提供的全部服务的费用,并以投标单位在检测服务项目清单中的报价为依据。12.2 投标单位采用全费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报价,投标报价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检测试验费、测点埋设和损坏修复费、各项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临水临电安装、临时道路铺设、机械设备进出场、工作面清理及整理、检测配载、桩头处理、试坑开挖、疏干排水、工作搭架、工作棚、锚桩及焊接等相关费用) 、报告编写费、配合协调费、工程保险费
19、、风险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的一切相关费用。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均不再调整。12.3 投标人必须对现场进行摸查,充分考虑到作业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及不可预见的情况,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包含所有防范和解决上述风险及不可预见情况而采取的技术处理或相关措施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另行增加任何相关费用。12.4 各投标人应充分考察项目,掌握全面的信息资料,根据自身的条件及市场行情报价。该全费用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以及工程量、时间、工程检测服务范围等的变化而改变,亦不因各种政府指导意见等的规定而予
20、以调整。同时,丝毫不会使合同条件或条款无效或降低,亦不免除或减免投标人应合同或相关规范、规程应承担的检测和缺陷修复的相关责任。12.5 投标人应填写服务清单中标有数量的所有工程细目的单价和费用,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和合价的细目,在实施时,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细目的费用已包9括在服务清单的其他细目的单价和费用中。12.6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要求。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检测返工或增加工作量的,招标人不另外支付任何增加的费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2.7 服务清单中计入和标明的暂列
21、金额,由招标人按合同的有关说明,根据检测工作实际情况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予使用。12.8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2.9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报价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三)13.投标文件有效期13.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后的 90 天之内,在此期限内,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修正招标文件的形式改变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4.投标保证金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述金额和时间,向广州
2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14.2 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投标文件。14.3 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 5个工作日。14.4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后予以退还。14.5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 ,将没收投标担保:14.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14.5.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 11.1 条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一式五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包括签字和盖章) ,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另提供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刻录光盘 1 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