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工艺装备(简称“工装)主要包括模具、工夹具和样板等。对工装实施有效地管理和控制,确保其满足产品生产需要,为实现产品质量符合性提供工艺条件和加工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在加工和装配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通用工具工装和专用工具工装,及各生产工序中所自制的工具工装。工装控制流程(见附录1) 第三条 各部门职责(一) 生产管理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和管理工作。(二) 技术发展部负责对专用的工艺工装的设计、修改、工装清单的编制工作。(三) 综合管理部负责工装底图的管理和蓝图的晒发。(四) 机加车间、总装车间负责本部门工装夹具的维护管理、检修、复制的申请。(五) 质量管理部负责工装验证的安排和实施。(六) 采购配套部负责工装采购实施。 第二章 工装设计第四条 技术发展部根据产品设计图样和技术要求以及本公司生产加工设备能力,或根据相关部门为有效控制生产过程质量和提高生产效率所提出的工艺装备需求,确定是否需要设计新的工艺装备。相关部门所提需求采用工装制作申请单(见附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