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出院患者管理制度1、定义:自动出院又称违背医嘱出院,是指患者病情仍需住院治疗,但患者/家属由于各种原因如:患者病情严重、治愈效果差或无治愈希望或其它原因等情况而宣布主动放弃继续住院治疗。 2、对于自动出院的患者,必须有主治或以上医师与患者/家属、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进行知情同意谈话,告知患者/家属继续接受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自动出院所带来的风险及后果。 (1)如果患者/家属、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还是拒绝继续住院治疗,主治或以上医师要求患者/家属、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在出院小结或相应病程录上做书面知情告知,并请患者或发动监护人、授权委托人人签自动出院并签名; (2)拒绝签名时,医师在病程记录中写明知情同意告知情况及患者/家属、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拒绝签字的情况,请在场的第三方证人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书写者签名。 (3)记录:出院情况写明 “自动出院”,在入院诊治经过最后部分写明医师已经告知自动出院的风险及可能后果等情况。对需要医疗诊断证明书的患者,医师在诊断证明书上注明“自动出院”。出院病历首页出院诊断“自动出院”。3、对诊断不明的自动出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