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强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本着科学合理、安全实用、符合标准的原则,杜绝私建、乱建,规范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以达到临时设施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内场及工地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包括:施工用地范围内施工、生活用各种道路、围墙。项目行政管理用房、宿舍、文化生活福利建筑或用房,包括临时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内的办公室、会议室、娱乐室、医疗室、宿舍、食堂、厕所、化粪池、生活垃圾站、工具室、仓库、门卫室等。临时施工区内的简易料库、作业棚、试验室、吸烟室、厕所、化粪池、生产垃圾站、门卫室、门吊基础等。各种材料加工厂及机械操作棚等。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构件的仓库和设备堆场、取土弃土位置。施工或生活用水源、电源、变压器,临时给排水、供电、动力、供暖、通风管线等设施。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消防和环境保护所建设的必要的其它临时性设施。三、职责(一)能源基建部负责临时设施建设的审核,分管领导负责审批。(二)能源基建部负责组织临时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