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版本有效性中几个概念(有效、作废、代替、废止)的关系Tip1:作废包含废止。有四类标准属于作废标准:1.已被新标准所代替的旧标准;2.审批单位已宣布废止的标准;3.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的;地方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的;4.企业标准复审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到期不进行复审的。Tip2:作废:是指该标准不适用了,被重新制、修订的标准代替了。废止:是指该标准不适用了,并且没有再重新制、修订的必要。在长期的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个很普遍的问题:很多人在使用标准时,混淆了标准继续有效与作废、代替与废止的关系,认为标准一旦更新,以前的标准就不可再使用了。这是一个概念性的错误,以下,我们通过标准代替与废止的产生原因谈一下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GB/T 20000.1-2002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的第2.9.4条定义:复审是决定规范性文件是否应予以确认、更改或废止的审查活动。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第二章第十三条中给出了更具体的定义:“标